中国美术学院

CHINA ACADEMY OF ART

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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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中心关于发票的说明

来源:考级中心 日期:2017-06-19

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中心
国美考字[2017]035号
通知
各承办单位:
考级中心于2016年7月开始,采用了全新的互联网报名缴费管理系统,经一年的运作,给考级带来了准确、方便、快捷的优势,目前整个考级网络管理系统已趋于稳定。
中国美术考级实行互联网管理后,更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中心的主体地位,各美术考级承办单位是按照协议的要求将全额的考级收费进行代收转交,并将全额考级款按考级中心指定的互联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上交美院考级中心;美院考级中心再按承办单位与考级中心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将70%承办款打入各承办单位,为此,承办单位应将收到的70%款项向中国美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税务发票。
根据美术考级的这一收费缴费流程,美院考级中心决定:从2017年6月20日开始中国美术学院考级中心给承办单位的返款,承办单位必须按照返款数额向美院提供税务发票。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没有向美院提供发票的承办单位。应于8月底前向美院补交,以便美院财务做账,并接受审计。
以上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参照执行。
注:税务发票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文化创意园创意路1号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B12幢
收件人:李小慧老师收   0571-86652459
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中心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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