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

CHINA ACADEMY OF ART

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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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承办单位资质审查的通知

来源:中国美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日期:2024-01-26

各承办单位:

      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艺术考级机构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承办艺术考级活动。承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从事艺术教育、艺术表演、艺术培训、艺术研究等与艺术考级专业相关的业务;
(三)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必要的物质条件;
(四)良好的社会信誉”
      根据上级单位要求,望各单位认真核查自身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核查无误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PDF格式)以附件形式(文件名为单位全称)发送至邮箱:kjzxwj@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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