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办单位违规的处理意见
中国美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部分承办单位,在2024年度出现了违规行为。中国美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根据《承办单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管理规定对以下承办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鹤壁市某旋律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某玺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某慧(山东)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杭州某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某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某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广州某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予以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请以上承办单位立即整改,深刻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自觉维护考级承办区域工作秩序。
中国美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2024年12月03日